官场用语。宋朝选人改官手续中的编组方式。凡选人经磨勘许改官者,由吏部出榜,以二至四人结为一甲,每五日或十日引一甲上殿朝见皇帝,称为结甲。宋代选人改官后数人编成一甲,等待引见称为结甲。参见“班引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。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,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,除名降为平民,称为勒停,又称停任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,称为勒停或停任。
官名合称。北魏置,以高官兼任,掌辅翊太子。参见《魏书·穆平国传》。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一员,掌出入、宣进奏,领宦官以监守院门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普通六年(525)列为十武将军之一,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。陈改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十
官名。东汉置,属太子少傅,秩六百石,主太子宫仓谷。北魏亦置,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官五品中,二十三年职员令不见。官名,后汉置,为太子少傅属官,六百石,掌仓谷。北魏沿其制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二·太子家
见“国史院”。
官署名。南北朝时代,州有少数民族者,刺史除带将军置军府外,又带护蛮校尉等名号,置校尉府。如会稽、丹阳、吴郡、吴兴、琅邪、高阳、宣城、东阳、江夏、竟陵、巴东、建平、武陵、广兴等郡都是如此。其刺史的僚佐共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庶侍下士”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。掌审判宗室及官犯案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