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秦及汉初各卿及郡国皆置,主文学、教育、掌管学校,教授诸生,或掌典章故事,侍从顾问。后渐为文学掾史代替。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:“武帝时,征北海太守诣行在所。有文学卒史王先生者,自请与太守俱……受之文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 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清朝火器营之设于京师城外蓝靛厂者。专习鸟枪,营兵为鸟枪护军,共二千五百一十六人。设翼长一人,署翼长营总一人,营总三人,鸟枪护军参领四人,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,署鸟枪护军参领十六人,分掌训练之事。
官署名。南宋秘书省置,掌图书经籍之事。
官仓名。明置,属户部。掌御马食料的储藏。有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一人。
县纲纪吏名。秦置,印汉代的县功曹之职。见“县功曹”。
官名。九成宫总监长官,亦称“九成宫总监”。
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。《旧唐书·高祖纪》载:“隋帝诏加高祖假黄钺、使持节、大都督内外诸军事。”持节大都督为隋代沿魏晋南北朝之制,而加黄钺则专杀戮,其权极大,已非寻常人臣之职。
官名。唐于集贤院置留院官,以学士充任,由皇帝以特别敕令任命之。
清朝科举制度。即对新科进士再进行的一次殿廷考试,专为选庶吉士而设。始于雍正元年(1723)癸卯科。五年,经内阁会议后,成为定制。殿试后,集诸进士于保和殿再行考试,用论、诏、奏议、诗四题。由皇帝特派大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