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直隶州、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,奏补。掌理该州厅县监狱事宜。
见“子城使”。
官名。北齐于太子仆寺置厩牧署,有令及丞,又别有车舆局丞。隋唐沿置,唐制设令一人,从八品下;丞二人,从九品下;掌车马、闲厩、牧畜之事。下设典乘、牧长、翼驭、驾士、兽医。
即“支应所”。即“支应所”,详此条。
官署名。见“尚乘寺”。
官名。即太常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太常卿。参见“太常卿”。
官名。北宋仁宗时,英宗为太子,曾任此职,为宗正寺长官,后不除人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改领军置。与中护军皆典禁兵,属丞相府(一说献帝延康元年(220) 始置。)三国魏时又置领军将军,职掌同,以资格较深者任之。为禁卫军最高统领,有营兵,主五校、中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掌管山阳地区农业生产,以山阳部丞为长官,属司农寺典农署。
监狱名。自东汉至南北朝,州为大行政区,不设监狱。唐制于州设狱,由参军事主管,以拘系该管地方一切刑事诉讼的人犯。宋代州狱由录事参军主管,金则以州司狱司主管州狱。明代改狱为监,州狱改称州监,清沿称。明清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