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宝监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七年(1384)置,设令一人,正七品,丞一人,从七品。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六品,长随、奉御无定员,正六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佥书、掌司无定员。掌宝玺、敕符、将军印信。凡用宝玺时,外尚宝司以揭贴赴本监请旨,再至女官尚宝司领取,监视外司用讫,存号簿,缴进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皇帝宝玺、符牌、印章。其官有令、有丞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》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七年(1384)置,设令一人,正七品,丞一人,从七品。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六品,长随、奉御无定员,正六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佥书、掌司无定员。掌宝玺、敕符、将军印信。凡用宝玺时,外尚宝司以揭贴赴本监请旨,再至女官尚宝司领取,监视外司用讫,存号簿,缴进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皇帝宝玺、符牌、印章。其官有令、有丞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》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不遇类科目。证圣元年(公元695年)诏举,张漪及第。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八品,掌出入钱钞兑便之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以院长一人为主官,掌编订法规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酷吏·羊祉传》:“为将作都将,加左军将军。”领将作大匠所属工徒。北齐、北周不置。
民国时,坊自治机关,设坊长一人,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、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。
1、官署,官员的办公处。如东汉的黄门署、画室署、玉堂署、丙署、中宫署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、百官四·太仆》。2、摄官,即代理、暂任某官;或征辟授官。如署、署理、兼署等。《后汉书·范滂传》:“太守
官名。秦置,西汉分置左、右监,隶廷尉。秩千石,禄秩与廷尉正相当而位稍次之。执行具体逮捕任务,亦参议案例、律条,审理疑狱。与正、平通署公牍,互相监督。东汉唯置右监,秩六百石。魏晋南北朝去“右”字,置一员
高等教育机关。见“大学”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(1284),设大都路总管府,由大都留守司兼领,秩从三品,置都达鲁花赤、都总管等官。二十七年独立,升都总管府,正三品,设达鲁花赤二员,都总管一员,副达鲁花赤、同知各二员。达鲁
官名。即“大祝”。①一说为殷朝六大之一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建天官,先六大,曰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。”郑玄注: “此盖殷时制也。”②西周始置,历代沿置。西周时为众祝官之长,掌祭祀祝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