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,大通三年 (529)定制后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。陈沿置,拟九品,比秩四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二品。陈
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州的等级之一。唐制为第七等,在辅、雄、望、紧、上、中之下。宋制为第八等,在辅、雄、望、紧、上、中、中下之下。辽、金、元分州为上、中、下三等,世祖至元初年以六千户以下为下州,取江南以后,以不及三万户为下
官名。北齐设置,为长秋寺的佐官,位次于卿。见“长秋寺”。
明代乡试有以五经取士者,每经各取一名为首,称为经魁。清初仿明制,有以五经中举者,康熙四十四年(公元1705年)长州蒋学海以五经中举,称五经解元,乾隆十六年始停五经中举之例。后因称乡试中举的前五名为五经
学官名。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、史,《隶释》一四《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》有尚书师三人,位次尚书掾,掌授《尚书》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周朝行政组织。五百家为一党。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: “五族为党”。郑玄注: “党,五百家。”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六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誊抄缮写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南室韦二十五部各部首领,犹酋长,死则子弟代立,嗣绝则择贤豪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