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渤海国官,宗属寺长官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汉朝从学于博士官者。汉武帝元朔五年(前124)采纳公孙弘建议,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,免除其本人徭役。由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,补博士弟子。每岁课试,能通一艺以上,补文学掌故缺,其高第者可以为郎中
官名。北齐于光禄寺置宫门署,主诸门钥之事。有仆射六人以司其事。
见“互管佐领”。
官名。清代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设拜达生,掌王府内的会计、保管、建筑、仪仗等事项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参谋总长,掌管全国军事测绘业务,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处室并有直属的印刷厂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官署名,即设在雒阳的诏狱。诏狱,掌奉诏囚禁或审理犯人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唯廷尉及雒阳有诏狱。”
见“山东行省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色下大夫油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