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校署令
官名。即左校令。
官名。即左校令。
官名。元置,为正七品或从七品官。有的为提领所长官,类似明清的县官。《元史·百官四》:“提领所凡十有一:大都保定、河间真定……等处各设所,秩正七品。每所提领二员、同提领一员、副提领一员,典史一员、司吏二
官制用语。宋朝选举制度之一。即官员一任期满而考课合格者,可取得该任资序。又称得资。如选人初为防御、团练、军事推官,军事判官者,满三年成资; 掌书记、防御、团练判官,满二年成资。宋制,官员充差遣满一任即
官署名。北魏前期置,属尚书省。设尚书为长官,协助尚书令、仆射综理尚书省各曹事务。多以侍中、殿中尚书、吏部尚书等官参、治、录其事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官名。辽朝为大详稳司下级军官。官名。任辅助之职的军官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武帝甚重兵官,故军校多选朝廷清望之士居之。”清朝有步军校、护军校、亲军校等。见《清会典·事例·兵部官制》。
官名。西周始置。春秋齐国沿置。掌宗庙祭祀祝禳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 “(周武王)命宗祝享祠于军。”
官署名。左御史台、左肃政台省称。见“左御史台”、“左肃政台”。唐代武则天光宅元年,分御史台为左右台,左台掌百司、监军旅;右台察州县、省风俗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御史台》注。
官名。①负责地方治安之官。五代后唐始置。宋朝置于沿边寨及险要去处,以閤门祗候至诸司使、将军或内侍等充任。另或置同都巡检使,若供奉官以下充任,则不带“使”字。并置巡检都监、巡检使或同巡检使等,若三班使臣
官名。见“公府东曹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任职于侍御曹的主文中散,选用才学之士,亦有由中书学生迁任者。五品中。参见“主文中散”。
官名。清末置,属典礼院。掌管筵宴,备办祭品,稽核各项典礼应用的酒醴、牲牢、庶羞等。所属有佥事、录事若干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