差摄
见“摄官”。
宋代铨选差遣的方式之一。两广诸路州县、幕职官缺,选差有官人或在任待阙人、举人等临时代理称为差摄。差摄者在任命以前均须经过考试,试以公案,按合格者名次高下差摄。有官人或在任待阙人为正额摄官,举人为额外摄官或试额摄官。须再经考试合格或经两任无过犯,始可充正额摄官。正额摄官一任实满四年(或差监当、监税等两年为一任的则须满两任),无过犯,均可解送至吏部补授最低散官迪功郎,即成为正官。原为举人者即从摄官为其出身。
见“摄官”。
宋代铨选差遣的方式之一。两广诸路州县、幕职官缺,选差有官人或在任待阙人、举人等临时代理称为差摄。差摄者在任命以前均须经过考试,试以公案,按合格者名次高下差摄。有官人或在任待阙人为正额摄官,举人为额外摄官或试额摄官。须再经考试合格或经两任无过犯,始可充正额摄官。正额摄官一任实满四年(或差监当、监税等两年为一任的则须满两任),无过犯,均可解送至吏部补授最低散官迪功郎,即成为正官。原为举人者即从摄官为其出身。
官名。宋元祐六年(公元1091年)置,掌修国史兼管国史院院务。见“国史院”。
官名。明朝道官。道录司置,左、右二人,从八品,协掌道教事务。
官名。清朝礼部之属官。初设满州四人,后裁二人,乾隆(1736—1795)中省入太常寺。
指军事机关中的文职官员,如秘书、书记、军事学校的普通教员、外文翻译等。
官署名。元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罢会福、殊祥二院,置太禧院,秩正二品。二年,改太禧宗禋院。
官名。唐制为赤县令之一,参见“赤县令(1)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供乐人衣服。隶太常寺鼓吹署。
蒙古语,意为“渔人”。指蒙、元宫廷、投下捕鱼人户及掌管渔务官员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及内侍阶官名,改客省使、宣庆使置,从五品。金朝为内侍阶官,正六品上。官名。宋置,详“中侍大夫”条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二不领民酋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