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财政局
市政府的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财政收入支出及预算编制事项,公产的管理及处分事项,公营事业的经营管理事项,土地测量登记事项,土地使用征收事项,地价的查估、土地税的规划征收及其他土地行政事项。
市政府的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财政收入支出及预算编制事项,公产的管理及处分事项,公营事业的经营管理事项,土地测量登记事项,土地使用征收事项,地价的查估、土地税的规划征收及其他土地行政事项。
官名。清置,亲王府、郡王府各四人,秩从八品。掌王府缮造修葺之事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公布《诉愿条例》,后来改称《诉愿法》;国民党政府成立初期仍沿用,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三月公布了新的《诉愿法》,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复加修订。
官名。元置,为详定使司的主官。见“详定使司”。
清朝捐纳事例之一,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同治八年(1869)吏部于新班遇缺之上,另设加捐十成实银一班,即用今称。又称为银捐事例班次。其选途最为优异,以至有“序补过速,见缺指捐”之指斥。光绪中停而复设,直至
官名。同“大工尹”。春秋战国曾、楚、赵等国置。是主管手工、铸造业、工官之长。春秋曾国铜器《季怡戈铭》:“穆侯之子西宫之孙曾大攻(工)尹季怡之用。”战国楚国铜器《鄂君启节铭》: “大攻(工)尹睢以王命命
官名。北齐设置,见“中尚食局典御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,隶詹事院。秩从五品。二十年,升正五品。三十一年,改掌谒司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司天台。掌观测气象等。设八人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朝廷派驻诸州监察政务的官员,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流外三品蕴位。
分曹侍御史的合称。南朝宋置侍御史十人,分在十曹治事,其曹名如下:一、吏曹,二、库曹(由晋课第曹改置,初分内左库及外左库。武帝元嘉中省外左库,直称左库。孝武帝大明中复置外左库,旋废。废帝景和初复置),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