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吏
①郡、县等衙署中的低级办事人员。②对办事干练官吏的称呼。
吏名,汉置。1、掌文书。汉朝郡县阁下及诸曹各置书佐、干,这些掌文书的小吏,统称为干吏。《后汉书·栾巴传》:“兴立学校,以奖进之。虽干吏卑末,皆令习读。”2、指称办事老练能干的官吏。
①郡、县等衙署中的低级办事人员。②对办事干练官吏的称呼。
吏名,汉置。1、掌文书。汉朝郡县阁下及诸曹各置书佐、干,这些掌文书的小吏,统称为干吏。《后汉书·栾巴传》:“兴立学校,以奖进之。虽干吏卑末,皆令习读。”2、指称办事老练能干的官吏。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簿录诸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赵俨传》:“入为司空掾属主簿。”按:《三国志·魏书》中的司空,与《后汉书》中的司空概念不同。在《后汉书》中,司空掌土木工程,司徒即丞相,汉献帝十三年六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头目争讼。叶尔羌设一人,秩五品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可省称为小司门。地官府司门司次官,佐司门下大夫掌边境关门、城门及宫门的启闭,并发放过所(通行凭证)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见“司门下大夫”
州分职吏名。晋置,见“都水从事”。
清代司押运漕粮的地方佐贰官。押运漕粮本为督粮道之职,因督粮道在各任所董理运务无暇兼顾而委之于地方佐贰官。押运同知、通判掌督押粮船,管束运军,查禁沿途迟延、侵盗及搀和诸弊。清制共设押运同知、通判十六人,
官名。北周置,为朝中官员的加官,无具体职掌,八命。详见“金紫光禄大夫”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秩八命。参见“金紫光禄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南朝宋置,掌铸钱。《宋书·文帝纪》: “ (文帝元嘉七年 (430) 冬十月) 立钱署,铸四铢钱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亦称“北王府”、“北大王府”,分掌部族军民之政。天赞元年(922), 太祖阿保机以迭剌部强大难制, 析其为五院、六院二部,各设夷离堇统之,太宗会同元年 (938),改二院夷离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盖主管锐(矛)类兵器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 (保者)曰: “锐司徒免乎?杨伯峻注: “锐是古代矛类兵器,”“‘锐司徒’或是主管此种兵器之官。”武官名。春秋时齐国设置,见《左传·成公
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,设经承,掌往来文移。唯大兴县有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