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道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三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通政司,六科,在京燕山右等十二卫,及直隶徽州等四府,安庆等四卫,紫荆关等三千户所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初为坐道,由掌山东道兼理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掌印监察御史,满、汉各一人,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广西刑名并稽察太仆寺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三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通政司,六科,在京燕山右等十二卫,及直隶徽州等四府,安庆等四卫,紫荆关等三千户所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初为坐道,由掌山东道兼理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掌印监察御史,满、汉各一人,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广西刑名并稽察太仆寺事务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太子左右清道率府,员额五十人,掌东宫仪仗之事。
即“济南兵马指挥司”。
官名。宋初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 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废。
官名。殷朝置。掌田猎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二七九一五片: “王其田, 犬师匕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牛人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掌国家耕牛的牧养和使役,下设典牛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牛人”。
官名。北周设置,《资治通鉴》胡三省注:“相府司录,总录一府之事。”于文泰为西魏丞相时,即有相府司录,北周沿置。任北周大丞相府司录者,见《隋书·高颎传》:“高祖得政,引为相府司录,委以心膂。”
宋代授予官吏差遣的方式之一,即“辟差”,见该条。
满语。汉译为“族长”。
辽朝杂役名。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,由著帐户充任,为宫帐服役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始置,长官司隶台大夫一员,掌巡察纠劾之事。别驾二员,分察东都及京师。刺史十四员,巡察畿外。诸郡从事四十员,佐刺史巡察。所掌六条: 一察品官以上理政能力,二察官人贪残害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