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承司法处之命,分管刑事事项。设巡官二至三人,巡长十一至十二人。
官名。西周设置,见《尚书·立政》。“夷”、“微”、“卢”是当时的一些服属于周的落后部族,“烝”是他们的君长。
官名。商代设置,为王管理酒。
也写作“王庭”,即帝王视政的殿廷。参看“王庭”条。
①古代礼制。皇帝接见臣下、少数民族首领或外国使臣等,由有关大臣导引入见,称引见。②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凡中下级官员,即京官五品以下,外官四品以下,在授官、京察、大计、保举、升调、俸满时,均须朝见皇帝,
见“算学”。
见“资善堂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资善堂”。
官名。清朝三等出使大臣之属官,正五品。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。参见“参赞”。
唐德宗以后,有大狱,即以御史中丞、刑部侍郎、大理卿合议审理,称大三司使。
官名。属“国民政府文官处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