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五品。
官库名。唐置,属左藏,见“左藏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司讼局”。官名。北齐太仆寺所属有司讼局丞,所掌未详。
参见“太弟中卫率”。
见“牌符”。
官名。指有官名而无固定职事的官,与职事官相对而言。汉朝无此专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年间(196—220),曹操置散官骑从。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(404)置散官五等:五品散官比三都尉,六品散官比议郎,七品散官比
先例、前代之典章制度。后世以此为成例,作为处理政事和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参考。
官名。简称稽勋司郎中,明清吏部稽勋清吏司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司勋部郎中设,一人,南京吏部稽勋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汉郎中一人,以科甲出身者注授。满洲
即“上京皇城使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增设。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,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。置总核、分核等,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