庾司
宋朝诸路提举常平司别称。
宋朝诸路提举常平司别称。
官名。元置,为仪鸾局的主官,见“仪鸾局”。
学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郡学博士”。
武官名。南朝置,见“侠毂队主”。
官名。见“度支使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宦官。掌舂米,供应祭祀、宾客及飨食所需各种米物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舂人,奄二人,女舂抌二人,奚五人”,“掌共米物。祭祀,共其齍盛之米。宾客,共其牢礼之米。凡飨食
吏员名。金制,漕运司所属有公使八十一人,掌监运诸物。
乡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清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《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》,其中规定,乡指人口不满五万的村庄屯集地方,与城镇同为乡以下的行政区划。北洋政府沿置,其区域各以原来的境界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四年(788)以后置,与左右街大功德使、东都功德使总领僧、尼之籍及功役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置,设司令二人。掌受四方章奏。不久即罢。后改置通政使司。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智部属官,位卿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