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二人。
即镇政府,民国置,办理全镇事务。有正、副镇长各一人。县以下的基层组织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与乡公所组织及职掌相同。参见“乡公所”。
官名。曲氏高昌国祠部次官,协助祠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。如被派遣至诸城相监检校,则称城令。
官名,省称五官。汉朝郡国属吏,地位仅次于功曹,祭祀居诸吏之首,无固定职掌,凡功曹及诸曹员吏出缺即代理其职务。晋至南北朝沿置。晋朝中央政府诸卿、领军、护军、太子太傅、少傅等及诸郡、国皆置为僚属。南朝宋自
应征出仕。《尚书·虞书·舜典》: “舜三十征庸”。孔安国传:“言其始见试用。”
官名。明置,以副佥都御史任之,领上下江防之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》。专差御史台。明置,以南京都察院副佥都御史充任,领上下江防之事。
官名。即副将,相对主将而言,亦称裨将军。《汉书·项籍传》: “籍为裨将。”颜师古注: “裨,助也,相副助也。”战国秦汉皆置。汉武帝时大将军卫青击匈奴,从征之中将军公孙敖、左将军公孙贺、前将军赵信、右将
官名。1、为“签书枢密院事”的简称。宋太平兴国四年以兵部员外郎石熙载为枢密直学士签书枢密院事,该官之名自此始。元丰新官制行,罢之。元祐初复置。见宋孙逢吉《职官分纪十二·签书院事》。2、为“签书判官
官名。明朝道官。道录司置,左、右二人,从八品,协掌道教事务。
见“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