弥弥那利
官名,汉时投马国有此官。详“弥弥”条。
官名,汉时投马国有此官。详“弥弥”条。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置,设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统诸鹰扬府府兵,置护军四员,掌副贰将军,寻改武 (虎) 贲郎将,又置武 (虎) 牙郎将六员,又有长史、录事参军,司仓、兵、骑、铠等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,又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的审判员亦称审理员。其职掌均相当于推事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宰相秦桧建议设置,自为提举,命侍从、台省寺监官、监司、守令上书,讨论省费裕国、强兵息民之法。数月即罢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置,隶尚书都省,负责讨论宗室、冗官、国用、商旅、盐铁、赋调等问题,以宰相蔡京提举,下设参详官、检讨官。同时,枢密院亦置,讨论武备之事,以知枢密院为提举。三年,皆罢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 置,初名典祠,后改奉祠,隶王相府。十三年罢王相府,改隶王府长史司。设奉祠正一人,正八品,副一人,从八品,典乐一人,正九品。掌诸王府祭祀乐舞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奚涉等六人及第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郡县属官。职为迎接新任长官至治所。
杂号将军名。东汉置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张步传》:“以弟弘为卫将军,弘弟蓝玄武大将军,蓝弟寿高密太守。”
宰相的别称。商汤时伊尹为阿衡(宰相),周初时周公为太宰(宰相),故后世称宰相为衡宰。《后汉书·文苑列传·郦炎传》:“绛、灌临衡宰,谓谊崇浮华,贤才抑不用,远投荆南沙。”绛,指绛侯周勃;灌,指灌婴;谊,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吐谷浑族军。设详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