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录事参军

录事参军

官名。西晋丞相府始置,为录事曹长官,掌总录众曹文簿,举弹善恶,位在列曹参军上。东晋、南朝公府、将军府、州刺史开军府者皆置。南朝宋七品,梁六至二班,陈七至九品。北魏至唐又称录事参军事,仍高于列曹参军,隋、唐置于州者为诸州长官重要僚佐而非署曹之官属。北魏公府、将军府所置,六品上至八品。北齐诸公府、将军府、诸州府所置,六品上至七品上。隋朝诸卫、太子卫率、王府、诸州所置。从六品上至流外,诸州所置者与州主簿合为一职。炀帝改制,以诸州所置仍为主簿,其他改司录书佐。唐初诸卫、诸军、太子诸率府、亲王府、都督府、西都等府、诸州置,仍称录事参军事,玄宗开元六年(713)后西都等府改名司录参军事,其他依旧,从七品下至正九品上。府州所置,初掌考核文书簿籍、监守符印,纠弹州县官员过失,威权已重,中唐后总掌诸曹事务,为府州行政核心人物。宋朝仅置于上州,掌州院庶务,纠诸曹违失,北宋前期从七品上,神宗时改从八品。辽朝诸州亦置。


官名。又称录事参军事,晋置。初为公府官,后来州刺史也设。掌管各曹文书,及纠察等事。隋初以录事参军为郡官,相当汉代的州郡主簿。唐宋因之,在州称录事参军,在京府则称司录参军。元废。见《通志·职官六·录事参军》、《通典·职官十五·总论郡佐》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七·录事参军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延康殿学士

    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四年(1114),政端明殿学士置,正三品。南宋高宗建炎二年(1128)复旧名。官名。见端明殿学士。

  • 大当户

    匈奴官名。分左、右,位次左、右大都尉,以单于同姓贵族任之。汉时匈奴官制有左右贤王、左右谷蠡王、左右大将、左右大都尉、左右大当户之设,凡二十四长,大者领万骑,小者率数千。诸大臣皆世官。匈奴官名,有左大当

  • 赞教

    官名。明清道官之一。分掌道教事务。明太祖洪武元年(1368)设二人,隶属于龙虎山正一真人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设四人,由正一真人保举、报部给札。秩七品。依例升补提举,缺出由知事升补。

  • 司属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大宗正府。管领宗室将军及其所占人口、奴婢事务。原名宗室将军司,章宗明昌二年(1191)更名。设令、丞领司事,秩正七品、正八品。中都、上京、扎里瓜、合古西南、梅坚寨、蒲与、临潢、泰州、

  • 台长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后改称台正,为中央观象台的主官。见“中央观象台”。

  • 神锋总管

    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锋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使馆主事

    外交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驻外使馆,员额一至三人,掌理文牍及其他事务,驻外领事馆亦置主事,其员额、职掌均与使馆同。

  • 五城兵马司指挥

    官名。明朝京城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五城兵马指挥司长官。各一人,正六品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始置,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兵马,永乐元年(1403)复称指挥。掌管京城巡捕盗贼, 疏理街道沟渠及囚

  • 抚夷掌堡

    官名。清初于四川改土归流地区所设之官。掌管各番寨。由地方官委任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后,各番寨均责成乡约、甲长稽查,仍听抚夷掌堡管束。

  • 郡兵曹

    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始置,掌兵丁征集与输送。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兵曹及右兵曹史各一人。似其时兵曹还应有左兵曹史。《流沙坠简屯戍丛残》记敦煌郡有兵曹书佐,其地位在兵曹掾、史之下。汉魏以下诸郡均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