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事郎
①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,员五十人,正八品,隶谒者台,据事大小出使。②唐朝置为正八品下文散官。金朝改为从八品上。元朝再改从七品,敕授。明朝从七品,升授。
文散官名。唐始置,秩正八品下。宋初沿唐制置征事郎,品亦同,元丰三年(公元1080年)废。金亦置征事郎,秩从八品上,元升为从七品。明制以征事郎为从七品升授之阶。清制从七品概为征事郎。
①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,员五十人,正八品,隶谒者台,据事大小出使。②唐朝置为正八品下文散官。金朝改为从八品上。元朝再改从七品,敕授。明朝从七品,升授。
文散官名。唐始置,秩正八品下。宋初沿唐制置征事郎,品亦同,元丰三年(公元1080年)废。金亦置征事郎,秩从八品上,元升为从七品。明制以征事郎为从七品升授之阶。清制从七品概为征事郎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以官为氏的宗族,世袭官职。《左传·隐公八年》: “官有世功则有官族。”
官名。即刑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改刑部郎中为司刑大夫。掌律法,按覆大理及天下奉谳,为尚书、侍郎之贰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刑部尚书》、《新唐
官名。清朝尚虞备用处属官。设二人。掌为皇帝钓鱼准备渔具。
爵名。南朝宋、北朝魏“男”爵等级之一,不食封。见《宋书·庾悦传》、《魏书·费于传》。
汉明帝称外戚樊氏、郭氏、阴氏、马氏四姓子弟为小侯。因非列侯,故称小侯。因其为小侯,故得常随其父在官,故称常从小侯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子钜,为常从小侯。六年正月。以钜当冠,特拜为黄门侍郎。”参看“四
官名,秦汉之间的武官名,掌帅兵征战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阳夏侯陈豨,以特将将卒五百人前元年从起宛朐,至霸上,为游击将军。”
明清对地方各级长官之统称。如布政使、知府、知县等。以其主管一级政府之政务,有僚属,且所用印为正方形,故名。简称“正印”。明清制度,正规职官用的印为正方形的,称正印,因此,称正规官员为正印官;临时委派的
官署名,即军机处,掌军国大政,以赞机务;终日值班,以应对献替。巡幸时也如此。清朝初期,置议政处,令巩阿岱等为议政大臣,参议谋划军政要事。雍正十年(公元1732年)用兵西北,怕值班大臣泄密,始设军机房,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司羊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