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刑事巡查所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元至治元年(公元1321年)以建寿安山寺始置南寺北寺收支诸物库,秩从七品;属大都留守司,设提领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、副使、司库等。
官名。宋少府监所属有太庙祭器法物库,置监官二人,掌收藏太庙祭祀用器及仪物。
即“大名兵马指挥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统率前军。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: “以斛斯椿为前军大都督,寻诏椿镇镇虎牢。”
官名。北齐司农寺所属有梁州水次仓,置令及丞,掌管储藏水运到梁州的谷物。
清朝内奏事处或内奏事太监之简称。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。顺治十年(1651)改内官监仓设。以监督为主官。下设经承等吏员。贮藏岁入漕、白二粮,供给蒙古王公、喇嘛、来京蒙古人员、觉罗学教习、太监、匠役等人粮米,以及祭祀造酒用米及工
国民参政会内所设审查议案的组织。见“国民参政会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法律编查会与修订法律馆,主管内部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