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史掾
官名,汉置,为御史大夫(台)属官,掌察举非法等。《汉书·严延年传》:“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,归为郡吏。以选除補御史掾、举侍御史。”
官名,汉置,为御史大夫(台)属官,掌察举非法等。《汉书·严延年传》:“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,归为郡吏。以选除補御史掾、举侍御史。”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专司粮储及盐务。雍正十三年(1735)改河南开归道为分守粮驿盐道、停大梁道兼理之责。专职道员名。清代在一般省份均设盐运使或盐法道,唯河南置粮盐道一人,兼理粮政与盐法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宝所置,一人,初为正六品,后改正八品。掌王府印章、符牌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守卫所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宋朝沿边溪峒有都巡检使。南宋时于海南琼管及归、峡、荆门等处,置水陆都巡检使或三州都巡检使,控制溪峒。
即“署亲军校”。武官名。清置,属侍卫处。其员额设置同“亲军校”, 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殿中省次官,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殿内少监置,员二人,从四品上。协助殿中监掌供奉皇帝生活事务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随本省改名中御少监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,神宗元丰
官名。宋初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后改衣库使。
阉人的省称,阉人,被阉割之人,又称阉士、太监。古代掌守宫门开闭。《国语·晋语二》:“(献)公令阉楚刺重耳。”注:“阉,阉士也。”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·序》:“中兴之初,宦官悉用阉人,不復杂调它士。”宦官
官名。同“太傅”。周朝置。君王及太子的教导官。详“太傅”。官名,即“太傅”,大与太通。西汉时南越置,掌导王以善。《史记·南越列传》:“即因使者上书,请比内诸侯,三岁以朝,除边关。于是天子许之,赐其丞相
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所辖为画工与男绣工,掌画壁画与刺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