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正上士
即“小御正上士”。
即“小御正上士”。
官名,汉置,即公主封地之县的县尉。参看“邑令”、“县尉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,分掌狱讼复审工作。参见“大理寺左寺”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汉朝举荐科目。被举荐任用者,掌纠正审判之弊端错案。《汉书·平帝纪》:“(元始二年)冬,中二千石举治狱平,岁一人。”注:“李奇曰:吏治狱平端也。”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于高等检察分厅,相当于分厅长。
清朝末年设度支部,下设十司:一、田赋司,掌土田财赋,稽覈八旗内府庄田地亩;二、漕仓司,掌漕运覈销,仓谷委积,各省兵米谷数,合其籍帐以闻;三、税课司,掌商货统税,校比海关、常关赢绌;四、筦榷司,掌盐法杂
县分职吏名。晋置,《太平御览》九六六引《晋令》,阆中县有守黄柑吏一人,为县小吏之一,掌守护柑园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孥收产没之籍。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,改为司籍所。
宋朝职役名。即乡里基层政权头目,有里正、户长掌催督租赋,耆长掌维持治安。神宗熙宁六年(1073)行保甲法,又置都保正、副保正、大保长、小保长。后以保正、保长取代耆长、户长。宋职役的一种。乡役是乡里基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