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化郎将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 增置,为正五品下武散官,专授归唐将领,隶诸卫。
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正五品下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 增置,为正五品下武散官,专授归唐将领,隶诸卫。
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正五品下。
汉朝官吏奉使外出时,或由皇帝授予节杖,以提高其威权。魏、晋以后,凡重要军事长官出征或出镇时,加使持节,可诛杀二千石以下官员。皇帝派遣大臣出巡或祭吊等事务时,亦使持节,以表示权力和尊崇。隋、唐亦作为皇帝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详“法部监医副”。
官名 金置,属国史院。女真、汉人各四人,秩正八品。大定十八年(公元1178年) 用书写出职人。明昌二年(公元1191年)置契丹编修三人,添女真编修一人。
见“太医院教习厅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。吏部每季一次,注授选人差遣窠缺。选人每任期满,依法应守选,若朝廷缺官,随时命赴吏部集注差遣,称放选。遇恩赦,幕职州县官及未出官选人,例准放行注授差遣,亦称放选。宋代铨选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游击率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见“礼仪院”。
见“贺正旦国信使”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以前称积弩都尉,后改称典弩都尉,掌弩射兵。《太平御览》241卷《都尉》引《魏略》:“积弩都尉,秩比二千石,后更为典弩都尉。”
指居其位而不治其事,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吏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云曰:今朝廷大臣,上不能匡主,下亡以益民,皆尸位素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