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制书理
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总制四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,为总制处理文书事务。
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总制四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,为总制处理文书事务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 (525)置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唐朝人所修史书,因避讳改称武视将军。
官名。清代于吏、户、礼、兵四部各设管理部务一人,以王大臣充任,地位在各部尚书之上。
空军最高指挥官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空军总司令部”。
见“元兴营缮都司”。
官名。 清朝工部所属钱法堂之主官。以满、汉右侍郎各一人兼管,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。
南朝宋后宫女官名。为后宫舞蹈演员之长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方司”,后称“尚方院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慎刑司。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。凡审办案件,笞杖者自行处理,徒罪以上咨送刑部。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。设郎中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军政府时期设置,属军事部。由原设的陆军、海军、航空三署合并改设,原来分属陆军署的七司和海军署的六司,均依性质相同的合并成六司 (军学司并入军务司内),航空署改为航空司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宣徽院。掌朝会典礼。世宗大定元年(1161)改为侍仪局。设使、副使领局事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。
清代户部内部机构,乾隆十三年(公元1748年)置,掌审理八旗户口、田房诉讼之事,触犯刑律的,须合同刑部审理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,无固定员额,由户部堂官派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