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禁卫事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禁卫局长官。详“禁卫局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禁卫局长官。详“禁卫局”。
清朝布政使之别称。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中尚药典御”。
官名。战国魏置。卿大夫侍御家臣。《战国策·魏策一》: “痤有御庶子公孙鞅。”官名,即中庶子,周、秦、汉皆置,为国君、太子、相国的侍从官。参看“中庶子”条。
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地址在皇城内,有内臣若干人。每遇收选太监,则拨数十名习念释氏诸品经忏。其持戒与否,则听自便。每逢皇帝诞辰、正旦、中元等节,于宫中建道场,遣内大臣瞻礼,扬幡挂榜,如民间的做佛事。其僧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,属大理院。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。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。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。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。其置废、设官同“典察左署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置,与抚西、抚南、抚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。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,地位相当于征东将军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六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誊抄缮写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翰林院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初见于太宗时,统辖西南路兵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