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取
清代举人在会试外的入仕途径之一。举人考中后,经过三科,由本省督抚给咨赴吏部候选,称为截取。雍正元年(公元1723年)吏部奏举人拣选知县壅滞,除现在已经截取赴部听其照例铨选外,其余令直省督抚于乡试后会同主考官秉公验看,凡年力精壮,克胜吏治者,给文赴部铨选,其年老及才具平常者,虽已经截取到期,准其于本籍具呈改就教职。
清代举人在会试外的入仕途径之一。举人考中后,经过三科,由本省督抚给咨赴吏部候选,称为截取。雍正元年(公元1723年)吏部奏举人拣选知县壅滞,除现在已经截取赴部听其照例铨选外,其余令直省督抚于乡试后会同主考官秉公验看,凡年力精壮,克胜吏治者,给文赴部铨选,其年老及才具平常者,虽已经截取到期,准其于本籍具呈改就教职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卫属官,佐前锋正都督负责舆驾出入的侍卫。八品。
官名。南朝皆置,掌御用衣服器玩,皇帝、后宫、东宫、诸王均置,宋为女官,准二卫五品,敕吏比六品; 梁置东宫主衣局,多用左右亲信,以寒人充任。北魏亦置。北齐有主衣局,隶门下省。唐朝殿中省尚衣局置十六员,诸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外府上士佐官,员二人,正二命。
三省、六部合称。
官名。宋朝诸州置,以特恩授予士人,或用以安置贬降官,或授纳粟补官人,无职掌。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之副长官。协助郎中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 改称典属清吏司员外郎。
见“交钞提举司”。
门下吏员名。《金石录》二○晋《彭祈碑阴》有记室督,与记室史并置,相当于东汉郡府主记掾与记室史之职。参见“郡主记室史”。
①官名。隋朝始设,为殿内省尚乘局属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。唐朝沿置于殿中省尚乘局。初为二人,玄宗开元二十三年(735) 减一人。正九品下。掌六闲之藁秸、鞍辔出纳。后代多不设。清朝置,为户部、刑
武官名。南宋置,为统制的佐官,地位在同统制之下,见“统制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