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曹清吏司
官署名。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。永乐元年 (1403)始置,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,后增主事三人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。
官署名。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。永乐元年 (1403)始置,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,后增主事三人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。
官名。南朝及北魏、北齐置之。为皇帝左右侍卫之官,地位显要,在南朝宫廷政变中举足轻重。南朝梁时亦领兵出征。北魏时,以宗室任此职。北齐时为左右卫府直阁属官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下,北齐
官名。隋朝都水台所领下津属官,每津置四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。官名。隋置,见“诸津署”。
官名。唐宋置集贤殿修撰,掌撰集文章。元亦置集贤院修撰一人,秩从六品。
官名。东汉授予乌桓等少数族首领。《后汉书·乌桓传》:“是后乌桓稍复亲附,拜其大人戎朱廆为亲汉都尉。”官名,东汉置。《后汉书·乌桓传》:“(乌桓率众王)无何乞降,鲜卑走还塞外。是后乌桓稍復亲附,拜其大人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始置,隶都水监。唐朝沿置,掌河渠、陂池、堤堰、鱼醢之事,凡沟渠开塞,渔捕时禁,皆由其主管。有令一员、丞一员、河堤谒者六员及渔师等属。北宋初存其名而无职司。
1、指奴仆。汉时奴仆以深青色巾包头,故称苍头。《汉书·鲍宣传》:“苍头庐儿,皆用致富。”注:“汉名奴为苍头。”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广陵思王荆》:“光武崩,大行在前殿,荆哭不哀,而作飞书,封以方底,
三省、六部合称。
官名。清朝宗人府之职官。掌核校本府汉文册籍事。顺治九年(1652)设,一人,以汉人充任。正三品。官名。清置,属宗人府。员额一人,由汉人充任,掌本府汉文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笙师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掌竽、笙、埙、箫等吹奏乐器的演奏及其人员的管理,下
官名。古代称北方少数民族为狄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貉隶一百二十人,掌管征貉(东北夷人之一族)所获俘虏以为奴者,以供“服不氏”役使养兽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,置掌狄隶中士,正二命;掌狄隶下士,正一命。掌管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