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部总科员外郎
明朝户部总科佐贰官。洪武六年(1373) 置,二人,协掌科事。十三年罢。
明朝户部总科佐贰官。洪武六年(1373) 置,二人,协掌科事。十三年罢。
官仓名。元置,属宣政院。设监支纳、大使各一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理藩院设。职掌同理藩院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各一人,并额外侍郎一人。下设领办处,为合署公务总汇之区,置领办二人,帮办二人,以郎中、员外
官名。夏代设置,掌为王养蛇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:“陶唐氏既衰,其后有刘累,学扰龙于豢龙氏,以事孔甲,能饮食之,赐氏曰御龙。”
州郡的副职称州佐。如别驾、治中、主簿、功曹书佐、部郡国从事、典郡书佐、祭酒从事、中正等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总论州佐》。
① 汉朝对中郎、侍郎、郎中等的统称。亦称“郎吏”。参见“郎”。②南北朝对尚书郎中、侍郎的统称。隋、唐以来泛称尚书都省左、右司及六部诸司郎中,员外郎。
少皋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谓是五工正之一,贾逵释为设色之工,为附会之说。参见“少皞”。
官名。明朝内府御用监宦官。一人,掌直武英殿中书舍人所缮写书籍画册等,进奏御前。
1、行政区名,相当于县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列侯所食县曰国,皇太后、皇后、公主所食曰邑,有蛮夷(少数民族)曰道。凡县、道、国、邑千五百八十七。”其官有令、长、丞、尉。万户以上为令,不满万户为长;
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,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教育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目的为审议学术文化事业及促进高等教育设施。其具体任务为:一、审议全国各大学的学术研究;二、建议学术研究的促进与奖励;三、审核各研究院所研究生的硕士学位及博士候选人的资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