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囚下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掌囚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掌囚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金代签发汉人为兵的制度。见“汉军(2)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始置,为交钞提举司下属机构。分置于大名、济宁等处。掌印钞事。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七月罢。明洪武七年(1374)亦置,隶宝钞提举司。掌印造宝钞。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十三年罢。十九年复置
1、官名,东汉置,掌文书,为王府官。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传·东平宪王苍》:“以骠骑长史为东平太傅,掾为中大夫,令史为王家郎。”2、官名,又名校曹、校官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监督、侦察、刺探军政大臣,为帝王
官名。秦置。《汉书·货殖传》: “宣曲任氏,其先为督道仓吏。”官名,秦置,掌诸道仓谷转运。《汉书·货殖传》:“宣曲任氏,其先为督道仓吏。”注:“孟康曰:若今吏督租谷使上道输在所也。师古曰:于京师四方诸
官名。北魏置。多简称为外都大官,并与中都坐大官、内都坐大官合称为三都大官。掌刑狱、听理民诉讼。属官有外都下大夫、外都曹令及内廷派驻的外都曹奏事中散等。任此职者多为宗室诸王、外戚及胡汉重臣,权势很大。吊
官署名。清末为推行“新政”而设置的办事机构。简称“政务处”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审议变通政治章奏,拟具意见,请旨定夺。置督办政务大臣、参预政务大臣,无定额,以军机大臣、大学士、总督兼充。下设
官名。北宋徽宗宣和七年(1125)置,以宇文虚中充任,掌宣谕河北、河东路。钦宗清康元年(1126),又以种师道为河北宣谕使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,又置,使宣谕淮南东路。后两浙西路、浙东福建路、
宋朝俸禄制度之一。外任官员于本俸外,依等级每月另给钱若干; 京师诸官依等级,或月给、或年给钱。称为公用钱。
官名。隋朝陇右牧皮毛监属官,视从九品。
官府中掌管文书的小官吏。唐代柳宗元《柳先生集·梓人传》:“郡有守,邑有宰,皆有佐政,其下有胥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