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醢署署正、署丞
官名。明制,光禄寺所属的掌醢署以署正、署丞为正副主官,掌供饧、油、醯、酱、梅、盐之事。属官有监事。清制署正满、汉各一人,署丞满二人,掌供备盐、酱、香、烛等物。并征收寺属果园税银送存银库。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。署内设盐库(掌管长芦盐运使每年解送的砖盐、清盐)与平科、各有经承一人,办理所管事务。
官名。明制,光禄寺所属的掌醢署以署正、署丞为正副主官,掌供饧、油、醯、酱、梅、盐之事。属官有监事。清制署正满、汉各一人,署丞满二人,掌供备盐、酱、香、烛等物。并征收寺属果园税银送存银库。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。署内设盐库(掌管长芦盐运使每年解送的砖盐、清盐)与平科、各有经承一人,办理所管事务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侍卫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西路马、牛、羊饲养蕃养等事。
官名。南宋国史院属官,以内侍省官充任,掌国史院杂务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九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清代由总兵统辖的绿营兵。见“绿营兵”。
官署名。清宣统元年(1909)设于军谘处,三年改隶军谘府。掌对各国牒报、作战方法之研究,以及驻外武官、调查员等事。置厅长一人,辖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等五科。
官名。宋朝置,合班位在郡公下、上都护上。不常设。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置。在建康城西的石头津和城东的方山津各置一人,下设贼曹一人,直水五人,以检核禁物及亡叛者。荻、炭、鱼、薪之类过津,并十分税一以入官。东路无禁货,故方山津检察较简。官名。隋设此官,负责在
审判机关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九月二十四日公布的《高等分庭暂行条例》规定,凡距省会较远交通不便的地方,除设高等审判分厅外,于必要时得在道署所在地暂设高等分庭。其设置或废止,均
官名。清代热河都统衙门内原有理藩院所派司员、笔帖式,分在八沟、塔子沟、三座塔、乌兰哈达四处征税,乾隆四十四年(公元1779年)均改为蒙古理事官,仍隶属于热河都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