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举义勇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王安石欲革募兵之弊,而代之以民兵,始于陕西路置,掌义勇兵分番教阅之事。四年罢,令转运司、提刑司领其事。元丰(1078—1085)中,又置提举义勇保甲,每路文、武臣各一员,文臣为提点刑狱兼提举义勇保甲,武臣为提举义勇保甲兼提点刑狱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王安石欲革募兵之弊,而代之以民兵,始于陕西路置,掌义勇兵分番教阅之事。四年罢,令转运司、提刑司领其事。元丰(1078—1085)中,又置提举义勇保甲,每路文、武臣各一员,文臣为提点刑狱兼提举义勇保甲,武臣为提举义勇保甲兼提点刑狱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观测天文气象。隶太常寺太史署。
古丧礼规定,因父母死亡,服丧三年,期满除服,称服阕。清朝之官员为父母,或祖父母居丧,丁忧二十七个月,服满释服起复原官,也称服阕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流外三品蕴位。掌木局事务。
官名。即河堤谒者,唐初都水监置,太宗贞观 (627—649) 初改名河堤谒者。参见 “河堤谒者”。官名。汉朝设此官,掌保护河堤等事。瞿蜕園《历代职官简释》:“汉代有河堤使者,与都水使者,河堤都尉、河堤
即超迁,指官员不拘资格及年资的升迁。《明史》卷一三八记明洪武十一年(公元1378年)“帝谓吏部曰:‘资格为常流设耳,有才能者当不次用之。’超擢者九十五人。”同书《严讷传》记严讷于世宗时代郭朴为吏部尚书
官名。宋朝初年,每大军出征则置为统帅,下设副都部署、都监、钤辖等官。后避英宗赵曙名讳,改称行营都总管。武官名。五代后梁时为行营都统的佐官(见“行营都统”条),后唐时亦置,则为总掌行营事务之官。《资治通
殷朝军队编制名。《小屯南地甲骨》第二三二八片: “其雉,翌日,王其令右旅众左旅畓见方,不雉众。”商代军队编制单位名。见“旅(2)”。
见“鸿胪少卿”。官名,为鸿胪寺卿之贰,即副卿、副长官。详见“鸿胪寺”条。
官名。明初以南京为首都,永乐元年(公元1403年)改北平为北京,置行部尚书二人,侍郎四人,所属有六曹清吏司。后又分置六部,各称行在某部。十八年(公元1420年)定都北京,以南京为留都,六部官属移至北京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太仆,正六品;副仆,正七品。掌太后舆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