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举弓箭手司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时,置于沿边各路,掌本路弓箭手名籍,行组织、训练、赏罚之事,设提举弓箭手为长官。哲宗元符三年(1100)罢,徽宗政和五年(1115)复置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时,置于沿边各路,掌本路弓箭手名籍,行组织、训练、赏罚之事,设提举弓箭手为长官。哲宗元符三年(1100)罢,徽宗政和五年(1115)复置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亦称行台右仆射。《北齐书·皮景和传》“寻迁(景和)河南行台尚书右仆射、洛州刺史。”职掌略同尚书右仆射。若左、右并置,则右居左下。隋朝沿置,各行台省左、右任置,一人,视从二品。唐初诸行台尚
授官制度。明朝文武官吏初授散阶后,历考得授本品中更高一阶散官。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均置有升授之阶。
即“丹书铁契”。帝王给予臣民特殊待遇的一种凭证,可以世代相传,永享此种特殊待遇。与“丹书铁契”义同。《后汉书·祭遵传》:“生则宠以殊礼,奏事不名,入门不趋。死则畴其爵邑,世无绝嗣,丹书铁券,传于无穷。
官名。清末驻藏大臣之属官。宣统二年(1910),裁驻藏帮办大臣,置左、右参赞各一人。左参赞驻前藏,秉承办事大臣筹办全藏一切要政。右参赞驻后藏,秉承办事大臣监督亚东等三埠商务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置,与威西、威南、威北将军合称四威将军。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,地位相当于安东将军。
官名。唐朝置为史馆官,四人,掌修国史。玄宗天宝(741—756)以后,以他官兼职史馆者为之。初入为直馆。宪宗元和(806—820)以后,改以登朝官领史馆职者充任,未登朝官为直馆。集贤院亦设,无定员,多
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。见“外城工巡局”。
官名。辽置于亲王内史府,掌参议府事,属南面王府官。
官名。明朝司农司副长官,位在少卿下。朱元璋吴元年 (1367) 于司农司置,正五品。洪武元年 (1368) 罢。三年复置,四人,四年再罢。协卿、少卿共掌农耕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器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