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提举茶马司

猜你喜欢

  • 省可尚书奏事

    十六国后赵所设总揽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。职权与“录尚书事”相类,乃宰相之任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勒令其太子省可尚书奏事,使中常侍严震参综可否,征伐刑断大事乃呈之。”

  • 都水司

    官署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”。

  • 归义中郎将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职掌不详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
  • 大论

    官名。吐蕃大相论茞别称。

  • 外债室室长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根据《善后借款合同》设置,为审计院外债室主官,华洋各一员。见“审计院”。

  • 尚书起部郎

    即“起部郎”。

  • 内行阿干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鲜卑语称兄为阿干,故此职带有自部落联盟时期遗留下来的痕迹。是皇帝身边的亲信侍从,随其出猎、征伐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无此职。参见《魏书·昭成子孙列传》。

  • 省商务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关于商务事项。

  • 第一清

    官制术语,指“清官”中的等级。北魏孝明帝末,吏部郎中辛雄以郡县守、令委派不得人,上疏称:“但郡县选举, 由来共轻, 贵游㑺才, 莫肯居此。宜改其弊,以定官方。请上等郡县为第一清,中等为第

  • 额外郎中

    官名。清代六部司官,在额定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之外又设额外郎中、额外员外郎、额外主事,职掌与额定诸职相同。参见“郎中”、“员外郎”、“主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