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控巩国公家属
官名。金置,管理巩国公家属。有同提控佐之。
官名。金置,管理巩国公家属。有同提控佐之。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无定员,六品。
明清捐纳事例之一。指由生员或普通身分之人捐纳钱粮取得监生资格者。初推行于明景泰(1450—1457)年间,报捐者仅限于生员,后来普通身分之人可以报捐,称例监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周朝置。掌平均土地赋税及人民力役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均人,中士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均地政,均地守,均地职,均人民牛马车辇之力政。凡均力政,以岁上下。丰年,则公旬
官名。见“左右旅贲率上士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凌人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掌冰的采制、收存,下设掌冰下士以佐之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,汉置,为家马令之佐官,掌治安,防盗贼。参看“家马令”条。
宋朝太学学官和职事名。仁宗时,始以学生任职事学录。神宗以后,增置命官学录,仍选差上舍、内舍生为职事学录。均掌举行学规,凡诸生违规矩者,施以五等之罚,兼考校训导之职。参见“学录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,分五处。掌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官十人,录事五人。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始置,附设于京师初级审判厅内,掌纠
官类名。太平天国的杂职官只表示所司职务,官阶则需以“职同某官”来表明,如北、翼二王府参护须以职同总制来表明其官阶,因此杂职官亦称“职同官”。又《贼情汇纂》卷三有《伪同职官分表》,似职同官亦可称之为同职
帝王之后养蚕之处。在礼法上皇后有养蚕之仪,故置蚕室,或称蚕宫。皇后养蚕,列侯之妻侍奉蚕事。汉朝蚕室也是罪犯受刑之处,司马迁则在此受宫刑(见《报任安书》),故有宫刑之狱名,宫刑者畏风,须暖,作窨室蓄火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