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辖修仓所
官署名。北宋置,属司农寺,掌修缮仓屋事。哲宗绍圣元年 (1094) 废,以其事归将作监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属司农寺,掌修缮仓屋事。哲宗绍圣元年 (1094) 废,以其事归将作监。
官署名。宋朝秘书省所属机构。掌祭祠所用祝文版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职掌视旧太仆寺,负责军马之购运、补充、孳生、牧养及治疗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为暂设机构,以备改建军马总监。辖均调、繁殖二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
①官名。“行人”省称,即通使诸侯者。②官制用语。指官缺未补,暂由他官兼摄其事。汉朝摄行制度较普遍。有以低级官吏摄行高一级职务者,有以平级而兼摄行者,亦有以文官行武官事者,也有以武官行文官事者。魏晋南北
汉代养牧机关,其长官称令,也简称承华令,掌养护马匹。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(汉安元年)秋七月,始置承华厩。”注:“《东观记》曰:时以远近献马众多,园厩充满,始置承华厩令,秩六百石。”
宋军器监所属机构。作坊始置于唐。《唐大诏令集》卷七二《乾符二年南郊赦》:“诸处本置作坊,只合制造干戈兵甲及进献供需。”宋承唐制置作坊,开宝九年(公元976年)分为南、北两作坊,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
见“勋武前锋五职”。
旧时,官员遭父母或祖父母之丧,须解职,在家居丧,称守制。子为父母守制,居丧三年,丁忧二十七个月,其间不计闰,扣足二十七个月为满,然后除服。出继为人后者,为所后父母居丧。孙及曾孙为其祖父母、曾祖父母承重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司录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见“冠军使”。
即宦官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赐吏二千石、诸侯相,下至中都官、宦吏、六百石,爵各有差,自左更至五大夫。”颜师古注:“宦吏,诸奄官也”。宦吏即宦官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五月,凤凰集胶东、千乘,赦天下,赐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