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掌官
见“收掌”。
见“收掌”。
官名。金司天台内部机构有三式科,司其事者员额四人。元司天监沿置,设管勾二人。
即“博尔赤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世祖至元十年(1273)由军器库改名,隶军器监、武备寺,通掌随路军器。置提点三员,大使二员,副使三员。官库名。元至元五年(公元1268年)始置军器库。十年(公元1273年)通
官名。十六国汉,后燕,北燕置。十六国汉时,与单于左辅各主六夷十万落,每万落置一都尉。后燕时位次尚书。北燕时为大单于四辅之一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、《慕容熙载记》、《冯跋载记》。
监狱名。自秦代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,县设有狱,县狱为拘系县辖境内一切诉讼案件的人犯。汉代有狱司空主管狱务,唐代以县典狱管理狱囚。明改狱为监,县狱改为县监,清制同。明清之制,县监由知县兼管,通常由典史
官名。宋朝教坊副长官,员二人。金朝亦置,从六品,位在教坊提点、教坊使之下。官名。宋金教坊使的副职,参见“教坊”。
宦官职名。明置,见“林衡署提督太监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官九品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前期有宰夫,后期《幼主诏旨》中又有正宰夫一职,为天朝典官中最高宰夫。按太平天国官制,既有正,必有又正、副、又副诸员,参见“宰夫”。
官制用语,即贬官免职,同罢黜、黜免 贬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