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又作“会计司”,详“会计司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大同七年(541)于宫城西立士林馆,延学者为之。在馆内讲授、议论经义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奏任。承掌院、副掌院之命总核本署事务。官名。清末置,属典礼院。掌朝会、庆贺、册立、册封、大婚、巡幸等事项。所属有鸣赞、序班、佥事、录事若干人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法部尚书设。一人,从一品,特简。总理本部事务,并为国务大臣,参加阁议。
在宫内任职之臣的泛称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令故昭帝侍中中臣侍守王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曲豆局”。
(1)战国时齐国曾用五都之兵灭燕,五都可能是临菑、平陆、阿、即墨和莒,各设有选练的常备军,其性质相当于其他各国的郡。(2)西汉时除京师以外,有洛阳、邯郸、临菑、宛、成都五个商业比较发达的都会,合称五都
官名。明永乐五年 (1407) 于四夷馆置。选国子监生充任,掌翻译各国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。宣德 (1426—1435) 后兼选官民子弟充任。经考试,通译者与官,不通者黜退。明初与乡、会试额科甲一体出身
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位在仆正之下,掌东宫车马、厩牧、弓箭、鞍辔、器物等事,秩正七品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带职朝官或无职事朝官充任,主管吏部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吏部复以尚书为长官,遂罢。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吏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