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车路头传》:“及太宗即位,拜(车路头)为散骑常侍,赐爵金乡公,加忠意将军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皆未见。
文书处理制度。明清题本批红后,由六科值日给事中赴内阁领出,分别传钞有关衙门执行,是为科钞。科钞本有正钞、外钞之别: 钞发主管衙门的为正钞; 关系衙门的为外钞。
1、官名。汉有光禄勋、光禄卿、光禄大夫。秦设郎中令,掌宫殿门户。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。属官有大夫、郎、谒者。大夫掌议论。大夫又分太中大夫、光禄大夫、谏大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。东汉沿用
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十一月公布的《警察官任用条例》的规定,简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;一、曾任简任警察官或专办警察行政事务的简任官经铨叙合格者;二、曾任最高级荐任警
①官名。西周置。诸侯国亦置。掌管山林泽虞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下》: “郡国前后送苍麟十六,白鹿七,季龙命司虞张曷柱调之,以驾芝盖,列于充庭之乘。”②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工部虞部司,唐高宗龙朔
见“东宫六傅”。
官名。元朝始置,为各衙署首领官。置于府、上中州者为专职,置于路总管府及肃政廉访司者为兼职。掌文书案牍之事。多由书吏及都目升任,未入流。明朝置于各布政使司理问所,初置知事,后改此职,未入流。掌刑名诉讼之
官名。北周置。统所部禁军,负侍卫之责。亦省称右侍伯。武帝宣政元年(578),苏慈自前侍伯中大夫迁此。正五命。见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四○九《苏慈墓志》。
官名。清朝上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四川、云南、甘肃、贵州、湖北、湖南等省设有。正六品。管所辖之兵士,受地方武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云南亦有非世袭者,初为世袭,雍正二年(1724)改拔补。详“土官”
官署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设于各府,掌钤束一府之道人。设都纪、副都纪为正、副长官。清沿明制未改。官署名。清朝设在省府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。其官有都纪、副都纪各一人。参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