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安
官名。金朝称猛安,清朝改译为明安。见“猛安”条。
官名。金朝称猛安,清朝改译为明安。见“猛安”条。
见“十三衙门”。
官名。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。佐“协理事务总管”掌章奏文移。额设二人。由总统大臣于圆明园护军参领中拣选引见充补。
见“八大臣”② 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建造房屋。
官署名。即“四川清吏司”。
郡分职吏名。晋置,掌参议军事。见《集古录跋尾》所引《司马整碑阴》。
州分职吏名。北魏置,掌医药事务。《魏书·显祖纪》载皇兴四年(公元470年)诏:“民有病者,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,所须药物,任医量给之。”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上校,掌理海军造舰事务。
即“司武上大夫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苻登置。以尚书苻硕原为前禁将军兼此,戍平凉,以对抗后秦姚苌(羌族)。见《晋书· 苻登载记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