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明经

明经

选举制度。意为通晓经学。始见于汉,自武帝尊崇儒术后,颇盛。无常制。东汉章帝元和二年(后85)始令郡国举通晓经学者,凡十万以上举五人,十万以下举三人。后附以年龄规定,如质帝本初元年(146)定年五十以上,七十以下。此科多补博士、议郎。东汉后渐不为所重。隋炀帝置,与进士科并行。唐沿置,为进士、秀才等六科之一。分为五经、三经、二经、学究、一经、三礼、三传等科。宋仁宗嘉祐三年(1058)亦设,下分三礼、三传等科。以《礼记》、《左传》为大经,《毛诗》、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为中经,《周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谷梁传》、《公羊传》为小经。每经考墨义、大义,贴小经,试时务策。殿试考大义,贴大经、中经和小经。出身与进士科同。神宗熙宁四年(1071)罢。明太祖洪武十五年(1382)复置,得五百人,分授郎中、东宫侍书、御史、参政、通判、王府引礼舍人等官,亦有至佥都御史者。后虽不行,但渐成为明清学校贡生的俗称。


明经即通晓经学。1、为汉朝察举科目之一。《后汉书·儒林传下·魏应》:“习《鲁诗》。闭门诵习,不交僚党,京师称之,后归为郡吏,举明经,除济阴王文学。”又张玄:“少习《颜氏春秋》,兼通数家法,建武初,举明经,补弘农文学。”

2、唐宋取士科目之一。《新唐书·选举志上》:“唐制,取士之科……有明经……而明经之别,有五经,有三经,有二经,有学究一经。有三礼,有三传。”

3、明清两朝称贡生为明经。《日知录·明经》:“今人但以贡生为明经,非也。今之进士,乃唐之明经也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星郎

    即郎官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馆陶公主(光武帝女)为子求郎,不许,而赐钱千万。谓群臣曰:郎官上应列宿,出宰百里,有非其人,则民受其殃,是以难之。”故称郎官为星郎。

  • 同知登闻鼓院事

    官名。金置,见“登闻鼓院”。

  • 祥和署

    元礼部教坊司所属机构。秩从六品,掌乐舞承应之事。设署令、署丞、管勾各一人。

  • 总纂

    官名。参见“纂修”。官名。清始置于国史馆,员额满四人,以内阁侍读学士、侍读中书及部属、科道等官派充;汉六人,以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各官派充,总掌国史编纂之事。北洋政府时期于国史馆、礼制馆、修订法律馆均置

  • 管理太医院事大臣

    官名。清乾隆五十八年特简满大臣一人管理太医院事,地位在院使之上。

  • 知开封县事

    官名。宋以开封、祥符两县为京县,以京朝官知县事,其下置丞、主簿、尉,分设士、户、仪、兵、刑、工六案。

  • 守御千户所

    明朝卫所制度中的一种特种编制。不隶卫,直属都指挥使司。设官与一般千户所同,正千户一人,正五品,副千户二人,从五品,镇抚二人,从六品。下辖十百户所。

  • 民政部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,系管理全国公安、内务、民政之总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巡警部设。并入户部疆理、保息、赈救,礼部仪制、风教、方术,工部营缮和吏部所掌文职官员户籍等事宜。职掌全国

  • 执事官

    简称“执事”。①指各级官府内有具体职务之官员,相对于散官而言。《隋书·百官下》:“居曹有职务者为执事官,无职务者为散官。”《六部成语注解·吏部成语》: “办理何项事务之官即谓之何项执事。”②指祭祀时主

  • 医务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设。掌海军卫生防疫,疗病治伤,筹备药料,以及海军医务人员开补升调、教育。置司长一人,承发官一人,军医五人,录事六人。宣统元年(1909),并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