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通部员
官类名。辛亥革命后,中央各部中办理一般行政事务的部员,称为普通部员。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有参事、秘书长、秘书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;北洋政府时期设参事(简任职)、秘书(荐任职)、佥事(荐任职)、主事(委任职)各若干人;国民党政府时期各部亦置参事、秘书各数人。
官类名。辛亥革命后,中央各部中办理一般行政事务的部员,称为普通部员。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有参事、秘书长、秘书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;北洋政府时期设参事(简任职)、秘书(荐任职)、佥事(荐任职)、主事(委任职)各若干人;国民党政府时期各部亦置参事、秘书各数人。
官署名,汉置,即汉朝各郡都尉的官署。汉朝的郡都尉多与郡太守别治,两官署不在一处,也置佐官,略同郡太守。有尉丞、祭酒、掾、史、门下掾、书佐、卒史、主簿、功曹、议曹等。边郡又有司马、千人、候官等。
清末仿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而制定的议员选举制度。其时议员选举分为两种:一是资政院议员选举,二是各省咨议局议员选举。资政院议员定额为二百人,由下列人员年满三十岁以上者选充:一、宗室王公世爵;二、满汉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东宫属官。北周武帝建德三年(574)置十员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置四员,隶桂坊,咸亨元年(670) 废桂坊后,隶太子左春坊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 中定为三员,正六品下,分
①军职。唐高宗仪风(676-678)中置,以黑齿常之为河源军副使、大使,常之在军七年,吐蕃不复为边患。五代沿置,后梁太祖开平元年(907)于辉州砀山县(今安徽砀山)置崇德军,以使领之,始命朱彦让为军使
文书名。指平级官署之间传递公文,如汉、魏。唐朝制度,诸司自相质问,其义有三: 关、刺、移。移,谓移其事于他司。移则通判之官皆连署京师诸司,有移下诸州者,必由尚书都省以遣之。宋朝各级官府之间文书往来称“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四品。
代行诏狱亭部之职。诏狱亭部,掌审理冤枉、原轻系,休囚徒。亭:评审、处理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,理冤枉,原轻系,休囚徒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、金、元皆置。掌宫中营造事。北宋设勾当官。以入内内侍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将作监。金朝世宗大定七年 (1167)始置,设使、副使总领司事,秩从五品、从六品。下设直长
参见“功勋制度”。太平天国勋位名。见“勋位(1)”。
官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七年 (1047),避真宗谥号,改文明殿学士置。八年,丁度罢参知政事,遂加此职。不久,以御史言紫宸不可为官称,改为观文殿学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