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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吐蕃官,即内大相,置一人,与大相、副相、内副相、小相、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。
官名。吐蕃官,即内大相,置一人,与大相、副相、内副相、小相、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。
官名。南齐置。属门下省。职掌不详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三》。
学官名。见“武学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右神武军大将军下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置为官告院长官,以吏部诸司郎官兼任。后另委他官充任。
官名。自秦至汉武帝初,边境诸郡有的只设都尉,不置郡守,颇与东汉的属国相似。武帝以后,为了加强对新开辟地区少数民族的统治,边郡均置太守,而且往往分部设置都尉,各典一区(若干县)武事。见于《汉书·地理志》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百官诣殿朝见皇帝,宰相为班首押班,向皇帝所呈贺表、拜表,称为百官表。郡国有大庆瑞、奉上尊号、请行大礼等,群臣皆上百官表。
官名。明建文 (1399—1402) 中于各郡王府置,一人,具体职掌不详。永乐 (1403—1424) 初罢。
官名。见“司则”。
乡、镇公职人员。国民党政府设于乡、镇公所,掌理文化事项。下设干事。
官名。金朝内侍阶官。二十五阶之第七阶,秩从五品上。官名。金置,从五品上,为内侍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内侍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