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谕
清代皇帝亲自起草的“上谕”。因用朱砂写成,故名。实际并非所有朱谕都由皇帝亲自起草,有些是交大学士起草,经皇帝审定后再用朱笔誊写于黄折上,这种朱谕一般是颁发给各部院衙门的。另外,军机处起草的谕旨经过皇帝朱笔修改叫“朱批谕旨”。这些谕旨颁发执行完毕后,必须缴回,存于宫中。
清代皇帝亲自起草的“上谕”。因用朱砂写成,故名。实际并非所有朱谕都由皇帝亲自起草,有些是交大学士起草,经皇帝审定后再用朱笔誊写于黄折上,这种朱谕一般是颁发给各部院衙门的。另外,军机处起草的谕旨经过皇帝朱笔修改叫“朱批谕旨”。这些谕旨颁发执行完毕后,必须缴回,存于宫中。
官制用语。官无正职,由职位较低的官代理此职称“兼假”。“兼假”,或“假兼”也称“摄”,又称“假摄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审计部,其地位次于审计。见“审计部”。
即“扎尔固齐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时乌丸酋长称号。《三国志·乌丸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“右北平乌丸单于寇娄敦,辽西乌丸都督率众王护留叶,昔随袁尚奔辽西,闻(母丘)俭军至,率众五千余人降。”三国时辽西乌丸首领称号。《三国志
学官名。见“广文馆”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县府属官,专掌搜荐人士。见《梁书·武帝纪》。官名。梁置,掌搜荐。《梁书武帝纪中》:“诏于州郡县置州望、郡宗、乡豪各一人,专掌搜荐。”
官名,汉置,为将作少府属官,掌治宫室。成帝阳朔三年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,参看“将作少府”条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代县廷与郡府一样有一个专管记录、簿书的记室,相当于一个曹。其吏员有主记掾,见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侧》,其地位在录事史之上。此外又有记室史、记室书佐、主记书佐,而主记、记室均为主记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北魏、北齐置,有租曹掾及佐,掌租赋之事。
汉朝诸王女皆封翁主,仪服同乡、亭侯。故王女皆称翁主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冒顿常往来侵盗代地,于是高祖患之,乃使刘敬奉宗室女翁主为单于阏氏。”“老上稽粥单于初立,文帝复遣宗人妇翁主为单于阏氏。”注:“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