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卖场
官署名。宋真宗景德四年 (1007) 置,掌收受京城及各地官府多余物资,计值以待出卖,或准折支用,设监官二人,以内侍及三班使臣充任。后亦差文武朝臣主管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归隶太府寺。南宋沿置,与杂买务总为一署。高宗绍兴六年 (1136),置提辖官一员。
官署名。宋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置,属太府寺提举市易司。掌收京城与各地官府多余物资,计值以待出卖,或准折支用。有监官二人,以内侍及三班使臣充任,后亦任用文武朝官。南宋时则置提辖官一人。
官署名。宋真宗景德四年 (1007) 置,掌收受京城及各地官府多余物资,计值以待出卖,或准折支用,设监官二人,以内侍及三班使臣充任。后亦差文武朝臣主管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归隶太府寺。南宋沿置,与杂买务总为一署。高宗绍兴六年 (1136),置提辖官一员。
官署名。宋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置,属太府寺提举市易司。掌收京城与各地官府多余物资,计值以待出卖,或准折支用。有监官二人,以内侍及三班使臣充任,后亦任用文武朝官。南宋时则置提辖官一人。
明朝置,为名僧封号。并有加太常寺卿、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者,为一时殊荣,非常制。
官名。金置,属閤门司。秩从七品,掌诸进献礼物及荐享编次位序。
官名。 战国楚置。 《鄂君启节铭》:“大工尹脽以王命命”, “尹逆”, “鄂君启之府铸金节。”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光禄寺,掌宫廷丧葬器用。置丞一人。
官名。清朝绿营军官。正六品。隶于漕运总督所辖各卫。掌督率运员,领运漕粮。参见“千总”。
官名。明初太子东宫职官。以勋旧大臣兼领其事,佐左、右詹事掌辅导太子。洪武二十五年(1392)改名少詹事,定正四品。
官名,又名羽林郎、建章营骑,简称羽林,汉置,属光禄勋,掌宿卫侍从。东汉分左、右,其长官称监。参看“羽林”、“羽林郎”、“羽林左监”、“羽林右监”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代置,《五曹算经》说:“一为田曹,地利为先。”列田曹为五曹之首。刘向《洪范五行传》亦有“田曹共畜养”之说。在重农的汉代,此官的设置自然普遍,而《碑》、《传》不见记载,可能在东汉时代田
官名。西汉时卫尉的属官有寺互令及丞。互指行马,是一种禁人通行的器具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脩闾氏掌比国中宿互者。”宿,谓守卫者;互,谓置行马以禁行人者;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