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《周礼》叙述的负责民众教化的官僚机构。以司徒为官长。《周礼·地官·序官》: “乃立地官司徒,使帅其属而掌邦教,以佐王安抚邦国。教官之属,大司徒卿一人,小司徒中大夫二人”等。②学官统称。宋、元、明、清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广储司之职官。额设十八人,均在司属六库办事,库各三人。分掌各库之出纳。
封号。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。位在札萨克喇嘛之下,副达喇嘛之上。于北京、盛京、热河等地设十七人。蒙古各庙徒众在五百人以下者亦得设一人。分掌寺庙佛教事务。
官名。也写作“辩铜令”,辩通辨。汉设此官,属水衡都尉,负责鉴别铜质好坏,为铸钱用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、金、元皆置。掌宫中营造事。北宋设勾当官。以入内内侍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将作监。金朝世宗大定七年 (1167)始置,设使、副使总领司事,秩从五品、从六品。下设直长
流外官名。唐初置,检校刻漏。见“五官挈壶正”。
官名。汉代置,属中书令。职掌及置废情况不详。三国吴沿置,仍隶中书令。负责草拟诏书,并常被派出执行重要使命,如孙休即位前,即由宗正与中书郎从会稽迎休至京城。还曾被派典校州郡文书,监察百官。品位虽不很高,
郡门下吏名。东汉时记室史与主记史同为郡主记室的属员。晋代亦于郡置记室史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与《金石录》二○《彭祈碑阴》,即汉代主记室史之职。参见“郡主记室史”。
明制以沿河府、州、县官兼管河务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有管河知州、管河知县、管河同知、管河通判、管河县丞、管河主薄、管河吏目、管河典史等名目,由管河道管辖。
见“驻藏大臣左参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