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校太子宾客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宫局,掌宣传启奏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 后归其职于宦官。① 明清中央各部院等衙门属官之通称。主
官学名。西周时设置,其时实行乡遂制度,乡中所居是统治阶级本部族的平民,称为国人,享有议政、举贤服兵役等权利,所以各乡均置乡校,为国人受教育和议政的场所,由乡的长官乡正、乡良人等掌管。参见“乡校”。
官名。明制,光禄寺所属的大官署以署正、署丞为正副主官,掌供应祭品、宫膳、节令筵席、蕃使宴犒之事,属官有监事。清沿置,有署正满、汉各一人,署丞满二人,掌供备猪只,征收菜园租银,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。署内有
官名,隋朝左右备身府有折冲郎将各三人,正四品,掌领骁果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左右领左右府》。唐代有折冲都尉府,每府设折冲都尉一人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诸卫折冲都尉府》。后魏有折冲将军,五品上。见《魏书
地方行政区名。清朝在新开发的地区设置,属地方基层行政机构。有直隶厅和散厅之别,直隶厅与府、直隶州平行,直隶于省; 散厅与散州、县平行,隶于府。长官均为同知或通判。(1) 官署名。明清各部的内部事务机关
官名。北宋前期,枢密院承旨司置,通署诸房公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六品,与都承旨通领枢密院事务及承旨司之事。西夏仁宗时亦置,为枢密院承旨司副长官。
皇储妃位号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刘芳传》:“芳乃称其族子长文之女,高祖乃为(太子)恂娉之,与郑懿女对为左右孺子焉。”
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。掌内外简任、奏任、委任各官履历稽核存储、开单请简、资格审查、册报,以及文官考试、处分等事宜。以局长、副局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艺师、艺士、录事等,分理各项事务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国属吏,掌监神庙祭祠之事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六品以下官死,朝廷赐资财助办葬事,差官传宣押赐,称宣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