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内三院之长官。崇德元年(1636)五月仿明制设。内国史院、内弘文院各一人,内秘书院二人。分掌各院事。是为清置大学士之始。入关后,各院分置满、汉大学士。顺治二年(1645),翰林院并入内三院,
官名。唐末至五代,节度使兼支度使,其下则置此官,以主钱粮等开支诸事。
战国时称带领军队的长官。《墨子·号令》:“诸吏卒民,有谋杀伤其将长者。”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支 (肢)或未断,及将长令二人扶出之,为大痍。”
杂任职名。隋代于县置市令,管理县治所在的市场,唐制,畿县及诸州属县各置市令一人,掌交易,禁奸非,通判市事。其下各有市佐、市史、市帅,分行检察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又称“长宁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”。掌长宁宫汉人兵马之政。设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同知等职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诸殿帏幄之事。属著帐郎君院。
官名。①清朝内务府会计司之职官。额设六人。佐郎中理司事。②清末学部会计司之职官。额设二人。佐郎中理司事。
官名。参见“兵科左给事中”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铠曹”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详“法部监医副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