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殿中监

殿中监
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七品,掌殿中张设监护之事,领禁兵。《三国志·卫臻传》: “及殿中监擅收兰台令史,臻奏案之。”两晋及十六国后凉皆领禁兵,掌殿中宿卫,管理皇帝生活事务,亦代宣诏旨,地位虽低,颇有权势。南朝沿置,南齐分内、外殿中监,隶尚书省,梁、陈称殿中内、外监,皆为流外官职,资品甚低。北魏亦为禁卫武职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。北齐员四人,置于门下省殿中局,驾前奏引等事,其职司已异。隋朝改名殿内监,唐朝复称殿中监,员一人,从三品,为殿中省长官,管理皇帝衣食住行等生活事务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中御大监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北宋前期为三品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罢; 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复置为殿中省长官。辽朝亦置,为南面官,殿中司长官。


官名。魏始设此官,掌殿中张设监护之事,领禁兵,七品。历代相沿,名称有异。南齐有内外殿中监各八人,梁、陈两代沿袭。北魏设殿中监,北齐设殿中局,隋朝改称殿内局,隋炀帝大业三年又改殿内局为殿内省,以监为长官,少监为副;掌诸供奉,领尚食、尚药、尚衣、尚舍、尚乘、尚辇六局。唐改称殿中省,职制与隋同。辽殿中司置殿中监,掌供奉、礼仪等。清朝的内务府,其职掌与此类似。参看《通典·职官八·殿中监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殿中省》、《辽史·礼志五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建忠校尉

    官名,三国魏置,位低于将军高于都尉、掌征伐、驻守或奉诏出使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正始元年,太守弓遵遣建忠校尉梯儁等奉诏书印绶诣倭国。”

  • 都牧曹给事中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内廷派驻尚书省都牧曹监察政务的官员,亦佐理曹务。位在都牧曹给事上。《魏书·张衮传》: “(张修虎)都牧、驾部二曹给事中,上谷公,司农少卿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罢。参见“给

  • 官告使

    使职名。唐朝所置专送封官告身之使者,僖宗中和四年(884) 征东川节度使杨师立为右仆射,遣使奉右仆射告身调其入京,杨师立不接受而杀官告使。五代后梁沿置,太祖开平二年(908) 以膳部郎中赵光裔、右补阙

  • 国民参政会

    国民党政府的民意机关。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四月十二日,国民党政府公布了根据《抗战建国纲领》所确定的原则而制定的《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》。《组织条例》第一条说:“国民政府在抗战期间,为集思广益,

  • 后省

    宋朝中书、门下后省简称。

  • 左右寺案

    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隶大理寺右治狱,掌断迄公事案后收理追赃等事。参见“大理寺右治狱”。

  • 丞簿

    官名合称,即丞和主簿。丞为副长官,为长官之佐,协助长官掌职事。主簿,掌文书簿籍及印鉴等。参看“丞”、“主簿”条。

  • 郡县掾史

    官名合称,指郡掾史和县掾史。汉朝郡县分曹办公,掌管一曹事务的正职称掾,副职称史,称某曹掾、某曹史。曹,类似现在的科、局、处。《后汉书·张酺传》:“元和二年,东巡狩,幸东郡,引酺及门生并郡县掾史并会庭中

  • 判殿中省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掌郊祀、元日、冬至天子御殿及禘袷后庙神主、赴太庙伞扇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官名。宋初殿中省的长官,见“殿中省”。

  • 安抚制置使

    官名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始置于浙西,不久诸州守臣亦加此衔,且许便宜行事。绍兴四年(1134)又置于江西。与安抚制置大使行移文字,许用公牒。属官有参谋、参议、主管机宜书写文字等。其官署为安抚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