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辽朝置,为东北路监军马司长官。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官名。汉置,分部掌追捕盗贼,伺察奸非。卫宏《汉官旧仪》说:“长安城方六十里中,皆属长安令,置左、右尉(即左、右部尉);城东城南置广部尉; 城西城北置明部尉;凡四尉。”
见“国史院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指京官外用。其例始于顺治十年(1653),以少詹事等官外用为司、道。后又定为: 詹事、侍读学士、中允、编、检可外用布政使、按察使、参政、副使等官。康熙二十五年(1686)翰林官外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司仪上士八人,中士十六人,掌接待宾客,摈相礼仪。《唐六典·鸿胪寺》说:“汉大鸿胪有治礼郎,后魏太和十五年(公元491年)置司仪官。北齐鸿胪寺统司仪令。后周司仪上士一人,中士二人
官名,汉时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,为地方性长官,掌千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。
官署名。西夏管理佛教事务的三功德司之 一。掌管度僧出家。与住家功德司共有六国师为正使,有言过处六、承旨六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负责户籍的清定。《魏书·外戚传上》: “太和(477—499)中初立三长,以(闾)庄为定户籍大使,甚有时益。”
学官名。明清两朝的府学、州学、县学都设此官,其责任为帮助教授或学正或教谕教诲所属生徒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儒学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儒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