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内御史
官名。即殿内侍御史。
官名。即殿内侍御史。
官名。简称稽勋司郎中,明清吏部稽勋清吏司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司勋部郎中设,一人,南京吏部稽勋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汉郎中一人,以科甲出身者注授。满洲
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。见“外城工巡局”。
官署名。全称“管理三旗银两庄头处”。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。又名“钱粮衙门”。雍正元年 (1723) 设,初名“管理三旗纳银庄”,后改称“三旗庄头处”。掌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。所属庄
官署合称。明朝置典玺、典膳、典服、典药、典乘、典兵六局,均为侍奉皇太子起居生活的宦官机构。洪武二年(1369)始置。初设有典翰局,典乘、典兵合为典乘兵一局。二十八年始罢典翰,分典乘兵为二局。遂为定制。
即“脱脱禾孙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时北洋政府设置,属农林部。掌下列事项:一、水产的监理、保护;二、渔业的监理和保护;三、公海渔业的奖励;四、渔业团体;五、其他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司事。
官署名。① 魏晋南北朝于尚书省置五兵曹(七兵曹),设尚书为长官,初掌军令、军政等军事枢务,后专掌兵籍、征兵、仪仗等军事行政,十六国后燕及后秦、西秦、北凉等则称兵部。麴氏高昌国置为八部之一,设长史、司马
周朝乐官统称。《国语·楚语下》: “宴居有师工之诵。”韦昭注: “师,乐师也。工,瞽蒙也。”乐师、乐官。《国语·楚语上》:“宴居有师工之诵。”注:“师,乐师也;工,瞽矇也。”
①职尊权重之官的泛称。《管子·明法解》:“生杀之柄,专在大臣。”② 官名。清朝置。如中央有内大臣、军机大臣、总理各国事务大臣,各部、院、寺设管理大臣; 对外有通商大臣、参赞大臣、领队大臣等; 由皇帝特
即“崇德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