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典签”别称。南朝权势极重。《南史·齐武帝诸子传》载当时人称: “诸州唯闻有签帅,不闻有刺史。”详见“典签”。南朝时典签的异称。见《宋书·松滋侯子房传》、《梁书·江革传》。
清朝各部尚书、侍郎之通称。又作为总督之别称。清朝称各部尚书、侍郎为部堂,各衙门长官也称部堂,各省总督加尚书衔的,也称部堂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,佐宾部中大夫、小宾部下大夫掌本部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 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官之长,遂成为宾部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属官,统禁军羽林士,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,下设右羽林率中士、右羽林倅长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即五伯之首。伯通霸,读霸。《汉书·晁错传》:“臣窃闻古之贤主莫不求贤以为辅翼,故黄帝得力牧而为五帝先,大禹得咎繇而为三王祖,齐桓得筦子而为五伯长。”筦,同管。
宋朝军法名。该法确立了厢都指挥使至长行(士兵)上下级的绝对隶属关系,凡长行违忤、陵犯或论告长官,即属犯阶级,分别处死或流放。唐朝中期以降,藩镇威侮朝廷,士卒侵逼主帅之积弊,由此得以矫治。
官名。女官二十四典之一,隶尚功,副司彩掌内宫用绵彩、缣帛、丝枲,有赐用则每十日一记录。隋炀帝始置,二员,从七品。唐朝沿置,正七品。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,隶司彩,正七品。金同唐制。明洪武二十七年(1394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卫属官,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,从六品。官名。北齐置,详“直卫正都督”条。
官名。元太宗六年 (1234) 始设,为燕京行尚书省长官,掌管中原政刑财赋,又称行天下诸路也可札鲁忽赤、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事等。中统元年 (1260) 罢。
官名,东汉建安十九年曹操置,为理曹副长官,掌佐理曹掾主刑狱。见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,参看“理曹”条。